1.部門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起草相關的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擬訂全縣商務發展和實施規劃。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和流通體制改革并提出建議。
(二)擬訂全縣內貿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商品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商品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城鄉商業網點、商品交易市場(現貨交易類)規劃,推進城鄉商業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
(三)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擬訂規范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臺。
(四)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統計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情況,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統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
(五)按規定負責全縣各類經濟開發區、經濟園區的指導、服務、協調工作。
(六)負責全縣貨物進出口管理工作。擬訂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外貿促進工作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指導、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等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發展,推進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設。負責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農產品進出口計劃、配額等管理工作,負責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管理工作,負責機電產品進出口、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管理工作,執行國家成套設備進出口政策。規范對外貿易經營秩序,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與便利化。
(七)組織協調全縣企業發起或應對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調查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執行國家進出口管制政策,負責協調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地方綜合性應對工作,參與公平競爭審查工作。
(八)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方針、政策、法規和制度,負責推進全縣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相關工作。承擔全縣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需要協調解決的有關工作。
(九)牽頭擬訂全縣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指導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臺建設。執行國家、省、市對外技術貿易、鼓勵技術政策,依法監督全縣技術引進、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十)貫徹執行國家多(雙)邊(含區域、自由貿易試驗區)經貿合作戰略和政策,參與處理國別(地區)經貿關系中的有關事務,建立和發展與國(境)外政府經濟部門的經濟合作。
(十一)指導協調和管理全縣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管理和指導全縣外商投資審批、備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實施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功能性機構鼓勵政策,指導規范利用外資投資促進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工作,擬訂和執行促進對外投資合作的政策措施,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依法監督與管理縣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和機構(金融企業除外)。負責全縣對外援助項目和接受多(雙)邊對我縣的無償援助及贈款,推動構建對外投資合作促進和服務保障體系。
(十三)研究提出推進全縣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意見,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推進全縣商務系統信息化建設,落實商貿服務領域電子商務發展工作。
(十四)貫徹實施國家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經貿規劃、政策,指導我縣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貿易工作,協調港、澳、臺商投資管理工作,組織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經濟交流與合作活動。
(十五)負責全縣海外經貿網絡的建設與管理。
(十六)協調海關、銀行、外匯、稅務、出口信用保險等部門與商務工作有關的事項。
(十七)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
(1)取消由政府公布劃轉縣行政審批局的行政審批事項。
(2)取消劃轉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商務領域行政執法權。
(3)取消劃轉至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糧食管理職責。
(4)取消劃轉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假冒偽劣商品調查相關職責。
(5)取消劃轉至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組織實施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職責。
(6)加強劃轉縣行政審批局行政審批事項事中事后監管的職責。
(7)加強劃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商務領域行政執法權事中事后監管的職責。
(8)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進一步轉變職能,強化服務,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營商環境,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推進商務依法行政和法治化建設,推動商務高質量發展。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商務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藥品監督管理工作中,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2.機構設置
辦公室、外資管理科、內貿流通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
3.主要負責人:王銘銘。
4.辦公地址:盱眙縣十里營大街90號山水商務大廈22樓。
5.聯系電話:0517-88212357。
6.工作時間
上午:08:30-11:45;下午:14:00-17:30、14:30-18:00(7月15日—9月30日)。